小区游泳池是否属于违建?
○○全媒体记者罗妙
通讯员吴衍韦乐
晚报讯近日,城中区东环大道联发君悦壹号小区多名业主拨打市政府热线反映,小区规划总平面图中并无游泳池,但开发商却建了一个泳池,业主想了解该泳池是否属于违建。
昨日,记者来到该小区,一进大门就看到游泳池的导向标志。游泳池位于6栋、7栋、8栋、9栋之间,附近立着“游泳池”标志。池边设置了温馨提示,称小区泳池暂未开放,为保障大家安全,未经物业中心允许严禁进入游泳池地带,请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以免发生意外。业主唐先生表示,小区规划总平面图上并无游泳池,这个游泳池于2019年竣工交付,至今仍未使用。“游泳池建好了,为什么不开放使用?难道这个游泳池是违建吗?”唐先生对此产生疑问。
据了解,由于多名业主产生质疑,该小区开发商柳州联发置业有限公司回复称,该小区在批复时,柳州市尚未要求对园林景观规划进行同步报建审批,故已批复的规划总平面图上未示意游泳池位置。该公司为提升项目品质,根据《柳州市绿化条例》设置人工造景水域兼具游泳池功能以提升业主体验感,园林方案已通过市林业园林局验收,并由该局发函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知项目园林方案验收情况。该项目园林方案于2019年4月16日取得规划核实意见单。
记者从市政府热线了解到,经鱼峰区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依据2017年批准的联发君悦规划总平面图,联发君悦小区A地块6#7#8#9#楼围合区域有一处集中绿地。根据负责该小区附属绿化工程核实验收的市林业园林局反馈的情况,2019年初,该局对联发君悦项目开展绿化核实验收工作,明确该项目8栋对面的两处水体属于未围合的敞开功能性水面,依据《柳州市城市绿化工程绿地面积计算若干规定(试行)》可以计入绿地面积。该区域的两处水体作为集中绿地设计的景观水体,其功能属于小区的公共绿地。
鱼峰区城管执法局经查看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后发现,《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十八条表明,自2018年5月1日起由市林业园林局进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附属绿化工程规划核实工作,但是这个政策只针对绿化小品,而不是游泳池这类大品,故需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该处是否属于违建。
对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回复,依据2017年批准的联发君悦规划总平面图,联发君悦小区A地块6#7#8#9#楼围合区域有一处集中绿地,目前该水体没有人收费经营,只能说属于景观水池。
这里到底属于景观水池还是违建游泳池?目前,市政府热线再次转办鱼峰区执法局核实,柳州晚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